个人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后,可将档案委托国家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中心管理,以办理出国政审、职称申报、出具各类人事证明等事宜。
委托人办理托管手续时需提交以下材料:
1、《人事关系及档案委托管理申请表》一份(到人才中心领取或点击此处下载);
2、托管者《市内干部调动审查表》(一式两份)、《托管人员鉴定表》、《解除工作关系证明》(上述三种表均需原单位盖章)。
3、托管者身份证,未婚者(必须提供近期计划生育办公室出据的《未婚证明书》),已婚未生育者(必须提供近期计划生育办公室出据的《已婚未育证明书》、《结婚证书》);已婚生育者(必须提供《独生子女证书》、《结婚证书》);离婚者(必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《离结婚证书》及有关判决书);以上材料的复印件。
4、托管者《入深调令》或《接收大中专毕业生行政介绍信》的复印件。
服务收费:
档案个人托管者可选择按省物价局规定的10元/月/人档案托管费,500份以上减半收费。
办理完成后向委托人开具收款收据、调档函、《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委托管理协议书》和存档证。
委托人可选择以下途径办理个人档案托管手续:
1、 从本网站下载相关表格填写,备齐资料后到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办理。
2、 通过邮局或银行进行汇款,通过邮局向委托人邮局相关材料。
人才市场电话:0371-67989728 0371-67987245